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
日期:2020-06-09 作者: 浏览量:637
为了提高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率,使多媒体设备更好的为教学服务,特制定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如下:
一、 多媒体教室使用范围
1. 多媒体教室供全校师生进行多媒体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公共场所,原则上不得作为它用。
2. 院系、行政部门及学生社团如有特殊需要,需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借用。
3. 晚点名用的教室,只提供大门钥匙。如需要多媒体,需到教务处申请。
二、 多媒体教室使用注意事项
1. 在使用前20分钟借教室钥匙、设备。提前做好使用准备。
2. 借教室钥匙、设备时:需出示有效证件,领取教室钥匙。按系统分配号码取麦克风和扩音器。
3. 课间换证时,先确认被换教室的钥匙及设备是否完整可用,后持有效证件到多媒体管理室办理交接手续。
4. 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从事教学、讲座、学术报告等教育活动的教师或有关人员,应先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正常使用设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失灵。使用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多媒体管理室管理人员处理。
5. 如需安装其他应用软件,提前3天与多媒体管理室管理人员联系。
6. 使用计算机时,不得随意设置口令、密码。不得擅自拔插设备连接线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设备;不得私自将设备带出教室使用;若需接入其他设备,须事先征得多媒体教室管理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使用完毕后立即复原,不得影响其他老师上课。
7. 使用完毕后,关闭各种外设和计算机,关电灯、电扇、窗户,升起屏幕,锁好机柜,反锁大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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