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限速行车和规范停车秩序的通知
日期:2017-09-30  作者:佚名  浏览量:29

校内各单位:

目前部分人员在校园内不守规矩,私自驾车、超速驾驶、停车随意现象较为突出,不仅有碍观瞻,影响秩序,妨碍他人通行,同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对此问题,学校虽然三令五申,但仍有部分人员我行我素,屡教不改。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在此重申车辆校园内行驶和停放要求:1.校园内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2.校内干道停车,以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为原则,靠道路右边有序停放;音乐楼、行政楼等已建有停车场处,要按划设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压线、占位或停放在非停车位上;3.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

对于不守规矩,校园内私自驾车、超速行驶,随意停放车辆的现象,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做好提醒工作,保卫部门将派专人巡查,一经发现,将严肃纠处。对于超速行驶的车辆将根据交管部门的要求锁车扣车,不服从管理且情节严重的,交由交管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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