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5-11-11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浏览量:3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实验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切实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

2.实验室主管人员对所管实验室负有主要安全责任,应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该定期检查电路情况,确保线路安全无破损现象、电闸保险丝符合规格、空调机使用安全、仪器设备无漏电现象、仪器设备的开关旋钮灵活。

4. 实验室要做到防火措施齐全, 防火器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安全通道要求畅通无障碍,实验室内仪器、材料、工具摆放整齐,无漏水、漏气、漏油现象。

5.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采取专人保管负责制,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异动必须备案,严禁私自配置或随意转借实验室的钥匙,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钥匙。

6.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禁止私自外借。因工作需要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内借用、调动设备仪器,经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主任同意后,由当事人双方签字交接。校内借用、调动由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双方签字交接设备、仪器。

7.若按工作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开箱检查、维修,须经实验室主管人员同意才能拆装,并要有两人在场,检修完毕或离开检修现场前,必须将拆开的仪器设备妥善安排。

8.实验室工作人员下班离开时应切断实验室内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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