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优选公告
日期:2018-06-04  作者:佚名  浏览量:35

1、为便利租户优先选铺位、选面积、提前签订租赁合同、提前进场。

汉口学院特推出优选办法!

2、租户须在2018610日前,将认筹金(每户壹万元、人均最多认筹二户)汇入汉口学院银行账户

  :汉口学院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299

开户行: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

  号:001010120109002598,并索取银行凭据。 

3、汇款认筹金30日内、与韩老师13281138808签署租赁合同。

4、未选定商铺之租户、于30日后不计银行利息退还认筹金。 

5、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认筹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予以退还(不计银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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