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通知
日期:2012-05-09  作者:佚名  浏览量:41

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奖办法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计划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八次优秀高教研究成果评奖工作安排,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繁荣高等教育研究、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宗旨,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和表彰活动。

二、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评奖工作。学会秘书处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负责成果评奖的日常工作。

三、推荐参评范围

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和会员单位的教职工,自200921日至20111231日期间获得的下列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1.在厅局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及以上学会(包括国家级学会和省级学会所属的二级学会)、高等学校(校级)举办的论坛、学术年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有关高教研究的论文。

2.被厅局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高等学校(校级)采纳或推广的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成果等。

3.在国内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的论文(3000字以上)。

4.在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的专著(不含论文集)。

5.通过厅局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省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及以上部门(包括国家级学会及其二级学会、省级学会,不包括省级学会的二级学会)、高等学校(校级)鉴定、评审通过的有关高等教育的课题研究成果等。

6.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研制的湖北高职“十一五”规划教材、湖北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

各单位、各高校应结合改革发展实际,重点推荐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和较高实用价值的创新性成果,特别是体现新理念、新方向、新方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实际作用的成果,使本次评奖发挥应有的激励与导向作用。

已获得湖北省社科联、湖北省教育厅等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参评。

四、成果参评条件、奖励等级划分与评选标准

(一)推荐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1.成果来源真实,成果产生的时间符合评奖时间的规定。

2.成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导向。

3.成果内容有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一定的被引率和转载率。

4.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实用价值,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起促进作用,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具有参考价值。

5.成果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结构完整。

(二)奖励等级划分与评选标准

1.一等奖:成果在观点、内容、方法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学术界有较大的影响;或者具有较高的社会实用推广价值,对解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中的重要理论与实际问题具有较大的实际促进作用。

2.二等奖:成果在观点、内容、方法上有新突破,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或者具有一定的社会实用推广价值,对指导实际工作、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作用。

3.三等奖:成果在观点、内容、方法上有独立见解,得到学术界的认可,或者对实际工作具有推动作用。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教材类设优秀教材奖。具体奖项数量另定。

对获奖成果,由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颁发证书和表彰。对获得一等奖的成果,将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奖。

六、推荐参评程序及申报要求

由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在本单位、本系统内组织申报(同一项作品不能同时跨单位、跨系统参评),进行初评,将获选成果推荐到评奖办公室参评;湖北省高教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核、湖北省教育厅审定后公示和公布。

申报推荐要求:

1、推荐参评的成果均需填写《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申报单位对所推荐的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成果为会议交流论文的,必须提供会议举办者的书面证明原件;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的,必须提供采用、认定单位的书面证明原件或专家鉴定与评审意见的原件。

3、《申报表》一式3份、所涉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申报材料不退还,申报者自行留底),由推荐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评奖办公室。成果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推荐申报单位的公章。各单位的所有成果《申报表》电子版由推荐申报单位打包统一发给评奖办公室专用邮箱:hbsgjxh@163.com

每一项成果及其《申报表》单独用一个档案袋分装。档案袋正面必须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申报者姓名、推荐申报单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不符合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4、各单位必须将拟推荐的成果按“成果形式”分类,并按分类填写《湖北省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奖申报汇总一览表》。《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由推荐申报单位报送评奖办公室专用邮箱:hbsgjxh@163.com

5、各高校的申报推荐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报送。学会各分支机构的申报推荐材料由各分支机构的秘书处负责报送。本次评奖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不受理用外文表达的成果。

《评奖通知》《评奖办法》《申报表》《一览表》等的电子版可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湖北省高职高专教育网、湖北职业教育网上下载。

评奖办公室专用邮箱:hbsgjxh@163.com

七、时间安排

申报推荐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261122日。201278月完成评审工作并公示评审结果,20129月公布评审结果。201210月召开表彰大会。

八、为保证本次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自愿原则,请推荐申报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交纳评审费,每项成果200元,由学会秘书处出具正式发票。

九、联系人与联系地址:

1、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青春,13971217688

2、常务副秘书长李友玉13707101982027-8786891987640191(办)。

3、工作人员周颐13469995583027-87868321(办、传真)。

学会秘书处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桂园路65号(华中师范大学西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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